郑州市第二批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荥阳市)建设项目采购(农委部分)招标
郑州市第二批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荥阳市)建设项目采购(农委部分)招标公告
郑州市第二批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荥阳市)建设项目采购(农委部分)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投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郑州市第二批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荥阳市)建设项目采购(农委部分);
2. 实施地点:荥阳市广武镇、高村乡、汜水镇、索河办、王村镇;
3. 招标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7】 20 号;
4.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采购农残检测仪器6套(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采购太阳能杀虫灯398套(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采购防虫网648000平方米(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标段:采购防虫网334142平方米(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标段:采购智慧农业物联网系统3套(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标段:采购智慧农业物联网系统2套(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第七标段:采购智慧农业物联网系统2套(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第八标段:汜水镇十里堡村片区时针式喷灌设施(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报名单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
2.第一至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相应产品的厂家或物资经销商或厂家代理商,要求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能提供合格工程物资,代理商须提供相应产品的厂家专项唯一授权书;
3.第五、六、七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相应产品的厂家、具有双软(软件企业认证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相关的省级检测报告;
4.第八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时针式喷灌设施的厂家;
5.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时间必须为报名时间内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 2017 年 3 月 6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上午8:30分—11:30时,下午14:00分—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