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国电谏壁发电厂#9、#10(2×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1-JGZB17-0436
日 期: 2017年03月07日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煤场无组织排放治理及煤场改进工程监理,招标人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电谏壁发电厂#9、10(2×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装湿式电除尘、烟道优化加装MGGH、脱硝提效、烟囱防腐和加固工程,全部建设工作的工程监理,主要包括原设施拆除、地基处理、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整套启动直至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1.4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9、10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 | 1、投标人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内须有已完成至少2个及以上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基建工程或超低排放工程的施工监理经验和业绩。 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拟派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在编的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即持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6、投标人须经营状况良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4.1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竣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运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注:近xx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
1.4.2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03月07日 09:00起- 2017年03月14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