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超清洁排放改造后CEMS仪表调试检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单位名称:X
二、标的名称:CEMS仪表调试检测
三、服务内容:
对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后,总排口烟气污染物NOx、SO2、烟尘、氧量、湿度、温度、压力、流速等烟气参数开展调试检测工作。
四、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根据《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实施细则》要求,主要设备或者核心部件更换、采样位置或者主要设备安装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需向监督考核小组提交申请,由监督考核小组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现场核查,采用重点检查方式。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文件,环办【2015】6X《关于做好煤电机组达到燃机排放水平环保改造示范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示范项目环保改造完成后连续运行一个月以上,且满足现场监测技术条件要求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排放情况进行评估监测。X需具有“MA”和“CNAS”资质,且需满足环保部文件要求。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实施细则》及环保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文件,环办【2015】6X《关于做好煤电机组达到燃机排放水平环保改造示范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环保部委托浙江省环保厅开展评估监测工作。鉴于该项目实际情况,X(具有“MA”和“CNAS”资质)符合要求。综合以上情况,该项目需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X
地址:XX路11X
七、公示的期限
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15日
八、X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浙X邮编:X
X:0XX
李慎东电话:0XX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