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X,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国卫规划函【X】X号批准建设,项目X,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自筹,招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验收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X号,建筑面积X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门诊、医技、病房、供应室、手术X、病理、输血等,地下2层、地上X层(不含设XX两期建设,一期建筑面积约9.3X平方米,计划工期为X年--X年;二期建筑面积约2.8X平方米,计划工期为X年—X年。
招标范围:山X(含一二期)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验收评估服务。
服务期限: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标段XX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乙级及以上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资格证书;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X 年 X 月 X 日至 X 年X月 X 日每日上午 9:X 时至 X:X 时,下午 1:X 时至 X:X 时XXX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3)资质证书;(4)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需提交)。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X X/本,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X X。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