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关于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2017-03-07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保安服务。
(2)采购编号:SZZJ2017-T-004。
(3)采购单元:共1个单元。
(4)采购预算(人民币):¥500000元。
2、交付期限:在合同生效后,自采购人要求的进场服务时间起壹年,按12个月计,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为准。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在苏州地区有服务人员和工作场所,须提供在苏州地区服务人员的证明材料、人员名单及由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和工作场所房屋权属证书或房屋租赁证明合同。
3、未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声明。
4、供应商代表须为供应商现有在职员工,具有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
注: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格供应商特殊条件的有关材料原件须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鲜章,否则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