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尼河露天矿辅助设备租赁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101215)国内公开招标已经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名称 平路机 洒水车 合计
设备数量 1 5 6
设备规格 功率160kw及以上 15-20吨
设备年限 5年以内 5年以内
注:租赁设备洒水车5台、平地机1台,租赁期限6个月,2017年4月20日-2017年10月20日。包含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柴油由招标方提供。洒水车:扎尼河露天矿生产、剥离作业区域洒水降尘、草地绿化、植树造林工作;平路机:对扎尼河露天矿运煤路、剥离运输道路进行平整工作;
服务地点: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期限:2017年4月20日-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