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整)对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8号机组电袋复合除尘器输灰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8号机组电袋复合除尘器输灰系统改造
2、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8号机组电袋复合除尘器改造工程
(2)装机容量:2×300MW;
(3)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动力区安通街;
3、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数量 |
CHDT031/16-SB-0201 |
输灰系统改造 |
2(台)套 |
六、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600万元及以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无偷税漏税记录。
7.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来(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3个及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应用业绩及合同复印件。要求投标人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八、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 公告时间: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3日。
3、 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整)。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成为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031/16-SB-0201 |
输灰系统改造 |
830.8 |
3、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4、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7年3月13日16:0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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