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钢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17-0185128-DQYT-0013418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受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委托,就钢材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最终以合同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具体招标货物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2交货地点: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各项目部库房; 2.3交货期限:接招标人书面送货通知单后30天内送货至指定地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所投标产品必须涵盖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2近三年(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要求至少具备一年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3承诺近三年(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中国石油及其所属单位无任何质量问题; 3.4承诺(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提供不少于1份近三年(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产品最终用户证明或评价资料(同时提供与该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6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日期不符或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承诺满足招标人零星供货需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08日 08时3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