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职工文体中心工程招标
信息详情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职工文体中心工程 已由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将发改投〔2016〕75号〔2017〕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积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 福建积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 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 ;
1.2. 工程建设规模: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局部二层)、钢结构屋面,建筑面积2067平方,层高 11.3米,及附属工程。 招标控制价 约 : 700万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职工文体中心工程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 招标控制价: 以将乐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审 后控制价为准( 于投标截止时 间15天前 ,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 。 )
1.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年检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 〔2015〕35 号文、闽建办筑 〔2015〕13 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 “ 省外信息登记系统 ” 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xy.fjjs.gov.cn 。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企业须在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无不良记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检察机关查验,投标人无须提供资料)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投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其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9.根据 闽建〔2016〕5号及明建筑〔2016〕218号 文件相关规定, 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或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8 日至 2017 年 3 月 14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 ,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