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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工程-垃圾中转站(梅洲乡、金星乡、梅岭镇、深桥镇、白洋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诏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工程-垃圾中转站(梅洲乡、金星乡、X、X、白洋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诏安县生活垃圾焚

诏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工程-垃圾中转站(梅洲乡、金星乡、X、X、白洋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工程-垃圾中转站(梅洲乡、金星乡、X、X、白洋乡)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5〕14X文批准建设,X,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X,委XX。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X。
2.2.   工程建设规模:估算总投资为704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垃圾X,X1000m,垃圾焚烧发电厂场地整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标段一:诏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工程-垃圾中转站(梅洲乡、金星乡、X、X、白洋乡);标段二:诏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工程-垃圾中转站(X、X、X、X、X)。
本标段为第一标段,本次招标项目预算审核价为叁佰捌拾捌万肆仟玖佰玖拾元整(含暂列金18万元)(小写:X元,含暂列金18万元)。详细的以招标人提供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但不重复中标。标段一的中标候选人可参与标段二的评标,但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为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  
2.4.   招标最高控制价:X元(含暂列金18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日历天。于5月3X前,需竣工验收。
2.6.   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一个投标人不得同时中两个。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x2013)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X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根据漳政综〔2016〕14X文精神,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设定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X和闽建筑函〔2014〕X文的规定。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X查询,网址:xy.X。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X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XXXX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根据漳行政【2013】1X和漳政办【2012】22X的标准执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XX站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请于2017年03月08日8时00分至2017年03月1XXX.com)XX进行支付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X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X上投标文件为准。X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X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7.00%—9.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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