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17-2018年度广告宣传品和广告印刷品框架采购项目招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17-2018年度广告宣传品和广告印刷品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17-2018年度广告宣传品和广告印刷品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ZB2017015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17-2018年度广告宣传品和广告印刷品框架采购项目。
1.2 招标范围:广告宣传品和广告印刷品框架采购。
1.3 项目规模:采购金额约为240万元。
1.4 服务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达到招标预估规模。
1.5服务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采购订单指定地点。
1.6中标份额: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7家时,将选取排名前6的投标人中标,份额分别为50%、20%、15%、8%、5%、2%;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6家时,将选取排名前5的投标人中标,份额分别为50%、20%、15%、10%、5%;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5家时,将选取排名前4的投标人中标,份额为50%、25%、15%、10%;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4家时,将选取排名前3的投标人中标,份额分别为50%、30%、20%;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家及以下时,本标将做流标处理。
1.7 质量要求:及时响应并满足招标方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
2.3投标人须具备从 2014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签署的类似相关业务的合同或框架协议,累计金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及签章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合同(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订单及结算发票扫描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或承诺能够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7.1 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7.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7.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7.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2.7.5投标人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7.6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