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第五小学风雨活动操场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XSGGGC-2017-GKZB-FJSG(JL)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林浩特市第五小学风雨活动操场建设项目已由锡市发改字【2017】1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锡林浩特市第五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430.5平方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3、建设地点:锡林浩特市第五小学院内;
2.4、总 投 资:879.7789万元;资金来源: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2.5、计划工期:169日历天(2017年 4 月 15 日-2017年 9月 30 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 合格 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
3.1、施工标段: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暂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监理标段: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为本企业注册的国家级监理工程师;
3.2、内蒙古自治区区外施工企业必须获得入区承揽业务资格(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正常”);内蒙古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必须获得入区承揽业务资格(以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关于外进监理企业的通告查询结果为准)
3.3、各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要求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监理)合同。
凡具备以上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4.2报名时间: 2017 年 3 月 8 日上午9:00 至 2017 年 3月14日下午17:00 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