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勘察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已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以宁教函【2016】2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治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项目勘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
2.2、建设规模:校舍改扩建3所2220平方米,200米环形跑道5394平方米3个、150米环形跑道3570平方米2个、篮球场608平方米5个、厕所90平方米、围墙400米一处、门房+库房80平方米
2.3、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勘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筑工程勘查(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有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 6日至2017年3月 10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