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西部林区伊犁河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2017-03-08
1. 招标条件
新疆天山西部林区伊犁河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国家林业局以林规批字【2016】15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以新林计字【2017】128号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局,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初步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天山西部林区伊犁河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2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2.3工程设计规模:新建专业扑火队营房2000平方米、车库300平方米、林火视频监控系统8套、瞭望塔9座,购置必要扑火机具及装备等。
2.4本项目计划设计期限:总期限20天内
2.5主要技术要求: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勘测、设计的规程、规范、规定、导则以及国家林业局行业初步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技术标准执行,并按照规范要求提供资料,达到优良。
2.6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新疆天山西部林区伊犁河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场地的规划设计及预算、方案深化和相关报批审查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8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3.2、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建设项目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独立承担过同类型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且工程已投运。
3.3、开标前一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7、无违规违法行为,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被取消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或被有关单位取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能作为本次招标的投标人。
3.8、不允许分包。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08日至2017年03月10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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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