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大丰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工程纵十七路道路工程
(2)项目编号: DFGC20170085
(3)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4)建设规模: 长1415.5米,宽15米,
(5)质量要求: 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 自筹
(7) 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是
五、标段划分、工程地点: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 标段。标段编号、项目名称、招标内容、相应的建设规模如下: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
合同估算额
1
大丰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工程纵十七路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
大丰港区
约 1800 万元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且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 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含各县、区、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企业诚信库中上传的必须是彩色原件扫描件,且彩色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企业诚信库中必须含如下资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
八、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7 年 3 月 8 日至 2017 年 3 月 14 日18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