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0773-1740GNNM00265招标公告编码:CBL_20170307_32521398
招标公告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原煤缓冲仓仓前输煤系统委托生产运营项目的招标公告人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原煤缓冲仓仓前输煤系统委托生产运营项目。
1.2建设地点:魏家峁露天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境内。
1.3 1.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以发包方书面通知确定的日期起计算)。
二、招标公告内容:
2.1露天煤矿原煤缓冲仓仓前输煤系统生产总能力为6.0Mt/a,输煤系统Q=2000t/h。每天实行三班连续作业,每班为8小时(每人工作时间严禁超出8小时)。
2.2承包运营生产管理范围为露天煤矿破碎站受料斗至原煤缓冲仓仓上刮板输送机机房(包含刮板机及插板)为止的所有设备及附属设施的运行管理。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生产组织、技术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及标准化、设备日常点检、巡检、日常现场管理、设备文明生产管理及环保等方面全过程管理。
其中包括:破碎站受料斗→破碎站→101带式输送机→101转载点→102带式输送机→1#分流站→103、203带式输送机→104、204刮板输送机。
2.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公告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3.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次招标公告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经营范围;
(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单位的输煤系统委托生产运营合同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公告文件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3月07日9:00起至2017年03月14日17:00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2投标人资格的要求);经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公告文件。本招标公告文件售价为1000元整。
4.2招标公告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3月07日9:00起至2017年03月15日17:00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5.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