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CSIEZB170501133
1.招标公告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5号炉引增合一改造施工招标公告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2.招标公告范围
2.1本项目招标公告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包括台电公司5号炉原引风机所有不利旧设备的拆除,以及新引风机及配套设备和系统的安装、调试。改造中涉及的金属检验由招标公告方负责,投标方负责金检的保温拆装、脚手架搭拆工作。金检的缺陷处理由投标方负责,缺陷处理后的金属检验所产生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2.2工期要求:本工程预计5号机组于2017年4月15日停机,2017年7月1日竣工(机组停运时间以实际停机日期为准,停机后施工工期为60天/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净资产1亿元人民币以上。
(4)经营状况: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95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5)财务状况: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
?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净利润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现金期末余额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
(6)信誉状况: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同信用良好,近三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
(7)具有质量、健康、环境体系认证,并且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合理。
?通过GB/T28001-2011标准及以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通过ISO9001:2000标准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通过ISO14001:2004标准及以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承接1台及以上600MW及以上容量火力发电机组锅炉设备安装或锅炉设备大修业绩。
(10)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11)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公告项目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4.2招标公告文件每标段/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公告文件时间: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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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