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马经一路(创业路四标及下穿湘潭大道桥涵)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5)【2013】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全额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马经一路(创业路四标及下穿湘潭大道桥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高新区内;
2.3 建设规模:双马经一路(创业路四标及下穿湘潭大道箱涵)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约4200万元,起止桩号(K2+023至K2+740),采用城市次干道标准,全长约717米,含下穿湘潭大道框架桥工程(2*12.5米框架桥下穿城市主干道)。主要路段路幅宽24米;
2.4 招标范围:双马经一路(创业路四标及下穿湘潭大道桥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实施监理;
2.5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6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7 监理服务期:1080日历天(包括施工工期360 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 72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 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方可参与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项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