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HCZYZ2017-01
1.招标公告条件
本招标公告项目珲春市哈达门乡青山村水泥路工程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字[2016]3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5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公告人为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位于珲春市哈达门乡青山村;主要工程内容为:拟建水泥路1.3公里,公路等级四级,路基宽度6米,行车道宽度为5米。
预计工期:2017年05月01日—2017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在近五年内有过相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08日至2017年0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4.2招标公告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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