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塔中采油队装置检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7-0185218-TLMYT-0011324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塔里木油田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办法》、《油田专用设备管理办法》和天然气处理装置运行管理规范要求,需对特种设备及油专设备开展定期检验检修,对采油队装置进行年度检修。
计划检修压力容器90台、检修油专设备14台。检修具体内容包括容器的保温拆装、焊缝打磨、防腐、开罐清淤(含淤泥转运)等检测辅助工作,安全阀的维修,工艺改造及容器抢修等工作。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且末县、民丰县。 2.4 工期: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17-1109 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由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颁发。 3.2 技术装备及人员配备: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企业资质等级相应的、且与该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具备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的检修人员20人及以上,焊工3人及以上,电工、管工、架子工、吊装指挥工、压力容器操作或作业资格人员各2人及以上。 3.3 类似项目业绩及经验:具有近3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含硫油气处理厂站或装置检维修合同1份及以上,合同结算金额大于200万元的为有效合同; 3.4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必须经营正常,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列入油田市场准入黑名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或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