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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信2017年移动网络建设室内站及配套传输设计集中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北京电信2017年移动网络建设室内站及配套传输设计集中招标招标公告北京电信2017年移动网络建设室内站及配套传输设计集中招标项目

北京电信2017年移动网络建设室内站及配套传输设计集中招标

招标公告北京电信2017年移动网络建设室内站及配套传输设计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JZB-2017-0655),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规模:本项目预估投资规模共计79134.49万元,预估勘察设计费5534.24万元,总投资估算、预估勘察设计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各标段的预估投资规模及预估勘察设计费如下表所示:
标段 
 实施区域 
 总投资金额(万元)
 勘察设计费(万元)
 招标项目限价(一阶段勘察设计费估算*限价折扣)(万元)
 
标段一
 门头沟、房山、大兴、昌平、延庆 
 20927.37
 1422.58
 967.36
 
标段二
 东城、通州 
 19513.93
 1413.64
 961.28
 
标段三
 西城、丰台、海淀、石景山 
 20194.01
 1391.3
 946.08
 
标段四
 顺义、朝阳,平谷,密云,怀柔 
 18499.18
 1306.72
 888.57
 
合计: 
 79134.49 
 5534.24 
 3763.29 
 

1.2招标范围:北京电信2017年移动网络建设室内站及配套传输设计集中招标项目设计及相关服务。
1.3项目性质:通信设计服务招标。
1.4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
★1.5设计周期:自具体项目/订单委托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一阶段(勘察)设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招标人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1.6项目实施时间:自签订框架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1.7实施地域:北京。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1基本资格要求:
2.1.1注册资金: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提供有效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官方网站年检截图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2资质证书: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通信测量)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3人员要求:
2.3.1设计总负责人:
无线网络及无线配套传输专业须各配备至少1名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设计总负责人,且无线网络及无线配套传输专业的设计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移动通信工程设计总负责经验,并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5个同类工程(无线网络及无线配套传输)的合格工程业绩。
设计总负责人必须保证履约过程期间内在北京地区工作,能够随时协助北京电信开展工程建设的相关设计工作。
2.3.2其他人员:
无线网络及无线配套传输专业须各配备15名设计人员(不包括无线网络及无线配套传输专业的设计总负责人),设计人员均须具有3年以上同类通信工程设计经验。
各标段设计人员可复用。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
2.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无线网络及无线配套传输专业的设计经验,具有签署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今(无线网络及无线配套传输)合同累计金额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招标合同,须提供相应订单。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5财务要求: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发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承诺书。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9.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9.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9.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9.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2.9.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2.9.6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9.7近一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因严重违反通信工程合同的履行规定,而被招标人通报三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8日至3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叁佰元整),以现金、微信或电汇形式购买,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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