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条件
花海大道造林绿化项目已经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以(抚政纪【2017】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抚宁路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一个成交人。
1.2 项目概况
1.2.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面积约为226万平方米,包括:节点景观、紫色系花海、苗圃等。成交人以种植、经营的方式实现绿化,同时享受一定的绿化补贴。
1.2.2、工程建设地点:宁海大道K0+000-K8+800两侧。
1.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4、质量目标:合格。
1.2.5、经营期限:2029年底。
1.3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1.4.1 资格要求
1.4.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4.1.2、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良好);
1.4.1.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1.4.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1.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1.5 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1.5.2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每日上午0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