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一给水加压泵站景观绿化补充深化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一给水加压泵站景观绿化补充深化工程
(2)招标范围:园林景观及绿化工程施工(包括采购、种植、安装、养护、雾森系统及喷灌系统);
(3)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006008
2.2 项目工期和标段划分
(1)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最低免费质保期限:12个月(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免费养护期限:12个月;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设计施工规范及标准,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声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在50万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其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 13 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