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燃机热电联产工程发电机电气模块(集装箱)设备招标
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2×473MW燃机热电联产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批文号:苏发改能源发【2015】1155号)。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作为该工程的建设单位,现邀请合格投标商参与该项目发电机电气模块(集装箱)设备采购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2×473MW燃机热电联产工程。
2.2招标内容:2×473MW燃机热电联产工程发电机电气模块(集装箱)设备
技术规格及要求
包号
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及要求
备注
发电机电气模块(集装箱)设备
非标准集装箱 4套
工业空调 8台
照明检修配电箱 4只
照明及其他附属设备(满足工程需要)
2.3 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区工业园。
3.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必须是生产制造商,进口产品可代理(需提供授权书)。
3.3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4 投标人全部设备必须符合国际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涉及专利技术的产品需获得专利拥有单位的认可;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①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 投标人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③ 投标人近3年经过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④银行资信等级证明。
⑤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