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隆德县渝河水污染防治项目三期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隆德县渝河水污染防治项目三期工程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16]3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渝河流域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2.3建设内容:河道清淤,基质换填,河道两侧岸坡砌护,修建溢流堰,种植水生物及岸坡植物等工程。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B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须提供一级建造师),且报名时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必须一致(外地企业建造师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未承担其他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招标单位需提供建设工程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17:00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外)报名。
4.2领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节假日除外)17:0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