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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批协议库存招标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1702-GK001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

 招标编号:1702-GK001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活动所称协议库存是指买方寄存于卖方的非实体契约库存。协议库存货物招标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批量集中确定相应招标产品的中标人及其中标产品的合同数量、单位价格和服务条件,双方依法据此签订合同,买方根据自身实体库存状态、现场需求,按照分项目分别签发订单的文书方式履行合同,即时采购卖方相应产品的做法。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数量 单位 协议有效期 标包划分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要求的交货期
1702-GK001-01 低压电容器柜(无功补偿柜) 1000 2017.06.01~2018.05.31 6个包 7天内
1702-GK001-02 10kV干式电磁CT 3000 2017.06.01~2018.05.31 2个包 7天内
1702-GK001-03 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 120 2017.06.01~2018.05.31 2个包 7天内
1702-GK001-04 高强度水泥杆 2000 2017.06.01~2018.05.31 2个包 7天内
1702-GK001-05 配电终端(智能分布式带FA控制装置) 1500 2017.06.01~2018.05.31 4个包 7天内
1702-GK001-06 电能表及电能表屏(模拟表、数字表) 1000/15000 面/只 2017.06.01~2018.05.31 3个包 7天内
1702-GK001-07 电能量采集系统 1360 2017.06.01~2018.05.31 3个包 7天内
1702-GK001-08 UPS电源 1400 2017.06.01~2018.05.31 2个包 7天内
1702-GK001-09 模拟屏 400 2017.06.01~2018.05.31 2个包 7天内
1702-GK001-10 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 30 2017.06.01~2018.05.31 2个包 7天内
1702-GK001-11 配线架 3000 2017.06.01~2018.05.31 3个包 7天内
1702-GK001-12 普通光缆 7900 千米 2017.06.01~2018.05.31 3个包 7天内
1702-GK001-13 ONU箱 9000 2017.06.01~2018.05.31 2个包 7天内
1702-GK001-14 继电保护 1300 2017.06.01~2018.05.31 2个包 7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接受代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的投标将被否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证书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可经查实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4)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8)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1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投标产品关键性部件必须自行加工和组装。
(12)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3)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有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的进厂检验制度,并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15)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16)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17)招标人有权对厂商进行资质能力现场核实,如经核实该厂商不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力,或因厂商不积极配合造成现场核实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将视厂商不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力。该厂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都将在评标时被否决。
(1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与查询告知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查询告知函打印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查询内容至少涵盖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告知函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确保所提供的告知函真实有效。招标人将保留核实告知函真实性的权力。若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告知函系伪造的,将视此行为为虚假投标,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被授权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因不良行为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纪录的。
(20)在投标文件中附上“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作为商务投标文件第一页)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其中,两类或者多类货物组合集成的产品须同时满足被组合集成的各类产品的资质业绩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的投标将被否决。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配线架分标接受国内产品代理投标,其余所有分标均不接受国内产品代理投标。若是国外设备制造商需通过代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函。同一制造商委托多家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或制造商与其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的,该制造商及其委托代理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电能表及电能表屏分标:其中的电能表接受外购外协,外购外协的电能表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高强度水泥杆分标:采用寄售方式。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本次招标所有分标均采用电子化招标方式进行,相关投标人请仔细阅读“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3.7.4款及第3.7.5款中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3.7若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需要进行相关澄清,相关投标人请仔细阅读“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2.1.2款中的相关要求,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5日9:30。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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