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轨道交通5号线南延伸段沿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整治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轨道交通5号线南延伸段沿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整治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306-683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X-2017007)
3、预算编号:18-17-z9718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轨道交通5号线南延伸段沿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整治)项目,疏浚河道6条段,长11.769公里,土方10.1215万方。(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254432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254432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07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