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内蒙古双成重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喷涂车间新建厂房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双成重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生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双成重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喷涂车间新建厂房设备供货及安装
2.2招标范围: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和安装、调试、交验以及相关服务。
2.3 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供货地点:赤峰市翁牛特旗玉龙工业园区北区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合格标准
2.6 设备详细内容:
起重机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万元)
最高
限价 备注
1 箱式
起重机 20吨 1.双梁,跨度17.5m。 2.地操遥控行吊。 3.箱型架。 4.吊高:≧10m。 台 4 详招标文件
2 箱式
起重机 10吨 1.单梁,跨度17.5m。 2.地操遥控行吊。 3.箱型架。 4.吊高:≧10m。 台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起重机械)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特种设备制造(起重机械)许可证;
(6)企业所在地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 (1)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4)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