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区2013年平原地区万亩造林工程养护-小红门乡
2、比选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人民政府
8、比选用途:朝阳区2013年平原地区万亩造林工程养护-小红门乡
9、比选范围:养护管理服务
10、建设规模:总面积为100.68亩
11、建设地点:朝阳区小红门乡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本项目预算控制价:268480元
14、参选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廉洁准入证明;
(6).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北京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北京市造林营林单位施工资质证书》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须在比选代理机构报名并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与参选。
15、参选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4日每天9:00-11:30; 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