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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中低端路由交换及安全设备(2017年)集中采购项目WEB应用防火墙设备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国电信中低端路由交换及安全设备(2017年)集中采购项目WEB应用防火墙设备集中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公告条件中国电信中低端路由

中国电信中低端路由交换及安全设备(2017年)集中采购项目
WEB应用防火墙设备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公告条件
中国电信中低端路由交换及安全设备(2017年)集中采购项目WEB应用防火墙设备已批准,招标公告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公告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HQZGYS201702200001;
2.2项目概况:WEB应用防火墙设备集中资格预审;
2.3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公告,集中资格预审;
2.5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下一批次同类设备采购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启动时止;
2.6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有效期限内的同类设备采购;
2.7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中国电信及其下属公司2017年各类建设项目中的WEB应用防火墙设备,采购总量预估为230台,具体以招标公告文件为准。
2.8技术要求/产品规格:
分档
整机应用层吞吐量(bps)
最大TCP并发连接数(条)
配置
其它要求

A
不少于6G
不少于18万
1*RJ45串口,1*GE管理口,1×HA,4×GE(光口)+4×GE(电口)业务接口+2×10GE(光口),交流冗余。支持4×GE(光口)或4×GE(电口)扩展业务接口。
必须支持4光4电(不能外接光电转换器)+210G光,交流冗余电源

B
不小于2G
不小于6万
1*RJ45串口,1*GE管理口,1×HA,4×GE(光口)+4×GE(电口)业务接口,交流冗余。支持4×GE(光口)或4×GE(电口)扩展业务接口。
必须支持4光4电(不能外接光电转换器),交流冗余电源


2.9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公告人和招标公告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公告项目投标。
3.1.3申请人可以就上述2.8条设备分档类型中的部分或全部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明确对应设备分档类型的产品型号。
3.1.4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不少于5个(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每个机构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含)。
3.1.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设备制造商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6本次资格预审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以下特殊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或台港澳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上述情况应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2)申请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函;
(3)申请人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4000万元且其中至少1个项目不低于300万元,或近两年完成5个不低于200万元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项目;
(4)若为代理商组成的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资格条件,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a.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b.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明。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各方中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
c.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d.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至少需要明确如下内容:联合体共同投标所应答的内容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效;联合体明确各自被授权代理的区域,以省份或集团公司总部为最小单元;联合体各方同意放弃其在未被授权代理区域的中标权利;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根据设备制造商授权范围与招标公告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公告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安全产品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3.3.3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项目
子项目
设备要求

性能要求
HTTP应用层吞吐量
A类设备一对10GE接口IPV4、IPV6HTTP应用层吞吐量应达到6Gbps

B类设备两对GE接口IPV4、IPV6HTTP应用层吞吐量应达到2Gbps

TCP最大并发数
A类设备IPV4、IPV6TCP最大并发数应达到18万条

B类设备IPV4、IPV6TCP最大并发数应达到6万条

TCP新建连接数
A类设备IPV4、IPV6TCP新建连接数应达到6万条/秒

B类设备IPV4、IPV6TCP新建连接数应达到2万条/秒

稳定可靠性
设备在测试过程中稳定无异常,在任何情况下设备始终保证可以进行远程管理

功能要求
BYPASS
支持Bypass功能

IPV6协议支持
必须支持IPv6。支持基本的IPv6功能

攻击防护成功率
攻击安全防护功能得分不低于80分(计分方法如下:SQL注入攻击、XSS跨站攻击防护、CSRF攻击防护、防篡改、命令注入攻击、cookie劫持与篡改防护权重10分;上传攻击防护、信息泄漏和不适当的错误处理、缓冲区溢出攻击防护、恶意扫描防护、网络爬虫防护、网页防盗链、拒绝服务攻击防护、页面敏感关键字过滤权重5分;单项通过得满分、不通过得0分、部分通过扣50%)

攻击特征检测率
攻击特征检测率测试结果>70%

配置要求
硬件配置
A类设备至少提供1*RJ45串口,1*GE管理口,1×HA,4×GE(光口)+4×GE(电口)业务接口+2×10GE(光口)业务接口,交流冗余

B类设备至少提供1*RJ45串口,1*GE管理口,1×HA,4×GE(光口)+4×GE(电口)业务接口,交流冗余


3.3.4投标产品应通过中国电信相关产品测试。
3.3.5投标产品应具有1年(含)以上销售业绩
3.4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3.4.1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制造商为境内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制造商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4.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3.4.3投标产品制造商自2014年以来,具有国内电信运营商或具有跨省互联网络的大型互联网企业省级及以上的同类设备商用案例。
3.5评价检测
3.5.1本次资格预审将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价检测,评价检测结果作为本次资格审查的条件之一。
3.5.2评价检测未达到本公告3.3投标产品资格条件要求中3.3.3条款技术关键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公告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公告。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5.1.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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