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人:饶河县农业开发办公室
1.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ADB)获得了一笔dai款,用于支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dai款用于支付黑龙江省利用亚行dai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017年饶河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受饶河县农业开发办公室(业主)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包号
合同号
建设内容
工期
01
HLJRH-2017G-NCB001
排水沟4.5km、渠道衬砌2.1km
8个月
3.本次招标公告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公告,凡符合亚洲开发银行(ADB)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于即日起每天9:00~11:30,13:00~1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查阅招标公告文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5.1合格性
5.1.1国内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资质及营业执照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包号
资格及营业执照要求
0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和营业执照规定承包工程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公告项目;国外、境外的投标人需要具备同等的资格标准。
5.1.2国内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外、境外的投标人需要具备同等的资格标准。
5.2财务状况
5.2.1根据过去3年(2014年-2016年)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施工营业额为人民币950万元。
5.2.2投标人的财务资源(如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来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必须能够满足人民币95万元的现金流要求。
5.3经验
5.3.1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5年的作为承包商、分包商或管理承包商的经验。
5.3.2在过去5年里,作为承包商、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合同的实施,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完成或总体上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
6.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公告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500元(含招标公告文件及图纸)的不可退还费用。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