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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舒城县2016年第二批光伏扶贫(一期、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2017-03-07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70307_1057229831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舒城县2016年第二批光伏扶贫(一期、二期)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舒城县2016年第二批光伏扶贫(一期、二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G2017-03-0130)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实施地点:舒城县。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舒城县2016年第二批光伏扶贫(一期、二期)建设项目,拟在舒城县舒茶镇、干汊河、万佛湖镇、千人桥、五显镇等乡镇建设53个装机容量120kw的村集体光伏电站,为5704户贫困户建设每户3Kw的相对集中式光伏电站,同狮设地面相对集中式地面电站,总装机容量约92.582兆瓦,电力全部送往既有的变电站,具体建设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附件中《建设情况一览表》。
2.3 建设模式:epc总承包质保期内运营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建设工期:100日历天,并确保在2017年6月10日前完成并网发电。
2.5 招标范围:光伏发电扶贫电站工程的勘察设计、光伏电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验、试运行、验收及并网发电(并入既有变电设施)等满足交钥匙工程所需的全部内容,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
2.6 质量要求: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2.7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共涉及8个乡镇,总规模为46.783MW,其中百神庙镇8.7MW、阙店乡6.799MW、棠树乡4.606MW、干汊河镇6.073MW、桃溪镇4.507MW、五显镇6.091MW、高峰乡5.296MW、舒茶4.711MW。
二标段:共涉及8个乡镇,总规模为45.799MW,其中万佛湖镇15.164MW、张母桥镇5.209MW、千人桥镇1.233MW、杭埠镇1.692MW、南港镇5.53MW、山七镇6.259MW、春秋乡5.026MW以及河棚二期5.686MW。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7.2元/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 )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或逆变器的企业;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材料)。
2 )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①指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有过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小于30MW的光伏电站总承包(EPC或设计采购或设计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投标人总资产达到7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达到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以审计后财务报表(合并)中数据为准,若为外币,按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 .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
5.1 报名时间:2017年2月4日-2017年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除外)。
5.2 报名所需提交以下资料:
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有或委托方);
3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自有或委托方);
4 )类似业绩(提供合同);
5 )企业财务状况(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6 )其他资料。
5.3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