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2017年二级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城区2017年二级河道清淤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2017]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水利建设基金和水投集团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内容为南运河(海河至三元村桥)、津河(三元村至解放南路)、卫津河(双峰道至外环线)及陈台子排水河(四孔闸至五孔闸)4条河道共34.41公里清淤工程。其中,南运河(海河至三元村桥)4.25公里,津河(三元村至解放南路)13.86公里,卫津河(双峰道至外环线)11.2公里,陈台子排水河(四孔闸至五孔闸)5.1公里。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4月2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7年7月19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心城区2017年二级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中心城区2017年二级河道清淤工程施工,合同编号:EJHDQYSG/HT-2017-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4条河道进行清淤、护岸局部破损段维修、破绿恢复及污泥处理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2~2016)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4年~2017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3月1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
4.2 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天津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识别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