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榆社县水利局的委托,就其榆社县讲堂乡蒲池村段护村坝整治工程与浊漳北源东河柳滩村河道岁修治理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国内有相关服务能力且资质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xhdc竞磋字[2017]002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榆社县讲堂乡蒲池村段护村坝整治工程与浊漳北源东河柳滩村河道岁修治理工程招标项目
2、项目内容:蒲池村段挡土墙修砌,挡土墙长度为64m
序号 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1 第一包 榆社县讲堂乡蒲池村段护村坝整治工程招标项目 蒲池村段挡土墙修砌,挡土墙长度为64m 21.53
2 第二包 榆社县浊漳北源东河柳滩村河道岁修治理工程招标项目 东河柳滩村新建河道两岸堤防140m,空心板桥一座 78.00
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4、建设周期:4个月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确定付款方式
四、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1、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报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并且其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工程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其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报名第一包(榆社县讲堂乡蒲池村段护村坝整治工程招标项目)的报价人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范围必须含有土石方工程;报名第二包(榆社县浊漳北源东河柳滩村河道岁修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的报价人须具备土石方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合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报价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纳税证明:报价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报价人的纳税凭证(任意一次交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6、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报价截止日前一年内报价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
7、财务报表:报价人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
8、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土石方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报名第二包的报价人提供)
(开标时报价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证件1-4、9项原件,开标前半小时审查原件,开标过程中供专家备查,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六、发售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7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4日(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