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GC0087-FHPJ
1.招标条件
省道204线漠河至乌兰浩特公路满归(黑蒙界)至根河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基本建设计划。招标人为根河市交通运输局。现对本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省道204线漠河至乌兰浩特是自治区省道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的一条北南纵线,起点位于满归(黑蒙界),终点位于乌兰浩特。途径满归(黑蒙界)、阿龙山、金河、根河、图里河、库都尔、乌尔其汉、牙克石、乌奴耳、柴河、浩饶山、忽尔勒、察尔森、义勒力特、乌兰浩特。本项目编制范围为满归至根河段。
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全长234.25公里,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为12m,车道宽为2×3.75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另设根河市各乡镇连接线,均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省道204线漠河至乌兰浩特公路满归(黑蒙界)至根河段公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FHPJ) 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防洪评价报告书;承办防洪评价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防洪评价、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协助甲方办理防洪评价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防洪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15天之内取得批复文件;取得批复文件后10天内提交防洪评价报告修订稿及补充资料,或按照业主要求执行。)
2.4招标控制价:85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4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