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锅炉引风机液压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FD-2017-13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锅炉引风机液压系统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提出申请。
一、招标条件
受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负责组织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锅炉引风机液压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工作,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范围:
1、对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机组锅炉,共计2台引风机动叶可调液压系统进行改造,风机其它部位结构不容许进行变动,此工程为改造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工程。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投标报名要求:
(一)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有类似项目业绩。(以用投标人名称与业主/用户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且合同必须包括: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双方鲜章、签订合同时间等合同关键内容,否则不予采纳)。
3、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等。
4、投标人经营范围具有该设备的生产制造维修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报名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本企业员工证明;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时,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标人有类似项目业绩。(以用投标人名称与业主/用户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且合同必须包括: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双方鲜章、签订合同时间等合同关键内容,否则不予采纳);
(6)投标人经营范围具有该设备的生产制造维修资质。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上述(1)—(6)项要求的原件扫描件制作成一个可编辑的Wd文档,登录新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提交报名资料,如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报名。报名材料不作为评标依据。
5.5 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3月9日9:00起至2017年3月1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