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九潮镇供水工程(修复项目)-供水工程施工招标
本招标项目黎平县九潮镇供水工程(修复项目)-供水工程已由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件号为黎发改复[2016]473号,招标人为黔东南水投黎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县政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黎平县九潮镇供水工程(修复项目)-供水工程
2.2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工程建设地点:黎平县九潮镇九潮村、民罗村
2.4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包含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5项目总投资:约240万元。
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从业资质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3.3入黔省外企业还须提交有效的《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提出参加者,请于2017年3月9日9时至2017年3月13日23:30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