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黔西县甘家庄至驮煤河段防洪工程含支流施工招标
本招标项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黔西县甘家庄至驮煤河段防洪工程(含支流)(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水计【2013】2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西县河道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补助及市级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黔西县甘家庄至驮煤河段
2.2 建设规模:黔西县城防洪,工程效益为保护人口0.8万人,保护面积5km2。
2.3 总投资:2830万元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
2.5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对应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入黔省外企业须是在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发布的 “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中登记的企业。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9 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 3 月15 日下午17:00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