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供电局2017年营销技改工程监理框架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高明供电局2017年营销技改工程监理框架项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佛山供电局关于预下达2017年预算的通知》(佛供电财【2016】6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营销技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范围是对佛山高明供电局2017年营销技改工程进行监理框架招标,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9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对佛山高明供电局2017年营销技改工程进行监理框架招标,含2017年全年营销技改工程项目及营业厅改造项目。监理范围包括施工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查、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结算审核阶段、保修阶段等全方位监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最终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调整下达后的为准。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信(原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在证书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3)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