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实验小学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实验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社[2012]74号、[2017]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教育局,招标人为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市财政统筹及社会捐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36520平方米。其中:(1)教学楼3栋;(2)综合楼1栋;(3)辅助用房1栋;(4)风雨操场1座;(5)礼堂1座;(6)250米跑道运动场。学校建成后,办学规模为36个班,可容纳学生1620人。
2.2 招标范围:梅州市实验小学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 ;
2.3 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1294295.00元;
2.4 工程地点:梅江区三角镇上坪村;
2.5 监理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定案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
2.6 计价方式:总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项目负责人至开标时间止担任在施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少于3个。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 信誉要求:自 2016年9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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