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1号煤罐大修工程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1号煤罐大修工程买方为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招标人为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501211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计划工期:2017年4月20日 至 2017年 6月 30日 , 发包范围:更换1号圆形煤罐压型钢板约2万平,更换1号圆形煤罐主次檩条,采用加强型热镀锌檩条安装。对原有环形马道及直爬梯进行防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合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唯一号码),投标人公司资质的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具有建筑工程内容体现,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标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近3年在神华集团系统内合同执行过程中无重大不诚信事件发生,承诺无行贿记录,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3-31 0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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