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南站片区枢纽工程(景观工程)——四贤文化廊B标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南站片区枢纽工程(景观工程)——四贤文化廊B标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投资[2015]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2. 工程建设规模:三明南站片区枢纽工程(景观工程)——四贤文化廊B标,建安造价约21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园林绿化;曲澜广场、停车场、公厕、台地广场、豫章广场、雅韵广场等园林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具体以财政审核的招标控制价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02679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个日历天(包含节假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 符合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本企业的员工,且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变更记录为准,注: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请于 2017 年3月9日至2017 年 3 月15日,每天 08 时 30 分至 11 时30 分,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