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2017-03-10
一、招标单位:
二、使用单位:南通顺发置业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低压配电柜(箱)
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签订本技术协议,甲方邀请乙方参加南通御园三期项目低压配电柜(箱)采购招标,乙方中标后严格按照以下技术协议条款进行设计、生产、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
一、工作范围
1.1 中标方需按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完成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和提供售后服务等招标范围所包括的工作内容。按工序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1.2 提供的产品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
1.2.1 按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
1.2.2 运输:产品运输至甲方建设工地指定地点、同时做好产品装卸、包装保护工作。
1.2.3 如有需要时,派人配合:指导现场安装、负责调试、试运行、培训等工作。
1.2.4成套产品及其主要配件、原材料的产地必须明确地标明在投标文件中。
二、技术资格及能力
2.1 乙方提供的产品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与规范要求,所生产和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GB7251-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2 乙方须提供产品长期工作、生产能力可靠性能的证明。
2.3 甲方将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用户的产品运行状况和售后服务进行评估。
2.4 乙方须获得CCC强制性认证。
三、配电箱技术要求
3.1壳体
3.1.1 产品壳体材料为冷轧板,选用国优名牌产品,户内箱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其余配电柜(箱)底箱钢板厚度不小于1.5mm,柜面厚度不小于2.0mm,箱体结构必须可靠。 户内箱的盖板为ABB成品式样,盖板的右下角需打上本公司LOGO(LOGO的小样确定中标单位后另行提供);
3.1.2 箱体内外均应做防腐蚀处理,表面采用喷塑或镀锌,喷塑或镀锌层无脱落现象,喷塑颜色由中标方提供色标,甲方选定;
3.1.3 配电箱防护等级要求IP31以上,防止2.5mm以上砂砾进入,水滴滴落到外壳无影响;
3.1.4 箱体开孔须与导管管径配套,箱体开敲落孔位置由中标方与现场施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3.1.5 柜体下部自带的槽钢底座,必须采用镀锌槽钢,开孔安装地脚螺栓的部位必须采取防腐处理。
3.2 配电柜(箱)内元器件品牌(初定设备数量685台,具体设备数量以签订技术协议为准)。
开关元器件名称 | 品牌 | 系例 | 备注 |
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 | 施耐德万高 | 具体按招标清单要求 | |
隔离开关 | ABB或施耐德 | 具体按招标清单要求 | |
塑壳断路器 | ABB或施耐德 | 具体按招标清单要求 | |
微型断路器 | ABB或施耐德 | 具体按招标清单要求 | |
浪涌保护器 | ABB或施耐德 | 具体按招标清单要求 | |
接触器 | ABB或施耐德 | 具体按招标清单要求 | |
继电器 | ABB或施耐德 | 具体按招标清单要求 | |
启动器、互感器、熔断器 | 由成套厂家推荐 |
3.3.1 配电箱上的电器、仪表等应符合电具、仪表排列间距要求;
3.3.2 全部紧固件均应采用镀锌件;
3.3.3 电箱内元器件一次回路进线线径不得小于出线,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3.3.4 元器件的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
3.3.5 盘内有接地要求的电器、盘面,其外壳应可靠接地;
3.3.6 连接可动部位的导线做法,应符合规范要求;
3.3.7 配线整齐、清晰,导线绝缘良好;
3.3.8 配电箱箱内分别设PE、N汇流排,汇流排上必须开孔满足线路连接要求;
3.3.9 提供所有用户配电箱需配置的各类安装材料及附件包括:微型断路器、小母线、接线端子排等材料;
3.3.10 配电箱二次回路配线选用不小于1.5mm2的铜芯塑料线。
3.4 项目特殊要求
3.4.1 乙方在投标时,提供户内箱和单泵潜污泵控制箱二只。
四、商务报价要求
4.1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4.1.1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元器件配置清单及系统图,进行报价,主要元器件型号在清单配置明细表中列出,与图纸有冲突时以清单为准。
4.1.2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对元器件、箱壳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报价。
4.2 报价说明
4.2.1 报价汇总表中,配电箱(柜)排列顺序、箱体名称序号,参照工程量清单顺序,不得自行调整。
4.2.2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增减,按甲方提供的数量进行调整,单价不变。
4.2.3 施工过程中的新增或设计变更的配电箱(柜),将以配置明细表中报价做为依据,重新组价确认。
4.2.4所有箱(柜)应按常规考虑留足箱体尺寸、辅助材料进行报价,不因施工过程中元器件增减变更调整箱体价格,元器件增减按实结算。
4.2.5 下列资料包含在投标文件中,由乙方免费提供:
4.2.5.1 主要配套产品、原材料的生产厂商及产地。
4.2.5.2 乙方的年生产能力、销售产量文件。
4.2.5.3 在杭州地区有指定的销售机构、企业代理机构及售后服务中心。
4.2.5.4 元器件生产厂家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