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太平小城镇旧城改造(综合农贸市场)工程施工 已由 江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江发改投资【 2016】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口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口县太平镇集镇。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24426平方米,其中:农贸市场3091平方米,1-7号楼7616平方米(商业2663平方米,住宅4953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3719平方米。
2.3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地方自筹。
2.4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至 2017 年3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