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秀山县宋农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由秀山县水务局、财政局以秀山水务发[2016]32号文审批同意,项目业主为重庆宋农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及市级财政奖励资金和业主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现对重庆市秀山县宋农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桥式起重机及辅助设备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宋农水电站是秀山县梅江河梯级开发中的第十一级电站,隶属于重庆宋农发电有限公司,电站属闸坝坝后式径流发电站,坝高26.40m,库容2674×10 4 m 3 ,占地(含库区淹没)905亩,设计水头18.64m,引用流量81.2m 3 /s,原装三台轴流定桨式水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3×4MW,年均发电量5018×10 4 kW.h。
根据水机专业提供结果,本次秀山县宋农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装机为3×4.8MW。
2.2招标范围
(1)一套完整的32/5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2)32/5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及附属设备校核安装;
(3)全套起重机及附属设备安装、运行、检修、拆卸、调试和试验所需的的专用工器具,吊装专用工具及附件。
(4)原厂房20/3.2t桥式起重机拆除(含附属设备、影响吊装的部分吊顶、门窗)及转运到电站内指定地点。
(5)任何元件和装置,如果本技术要求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装置完整性和性能良好的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或者为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必不可少的话,那么,该元件和装置都应由卖方提供。
供货方负责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合同设备的现场测量,并确保提供设备与项目原设备永久性预埋件的匹配,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保险、发货、运输、交货、工地现场开箱交接、现场开箱检查;并负责合同范围内已明确的设备组装、试验、安装、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技术资料、培训、协调及通过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注册并取得使用许可证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
3.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投标方必须具备行车制造、安装的资质认证。
3.2设计、制造能力:具有近3年独立进行与本项目类似工程(水电站或火电厂桥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供货、现场服务经验二个及以上业绩。
3.3质量保证:主要加工、检测设备配置合理,满足生产本招标产品的要求;并拥有自有的生产设备的工厂,生产投标设备所需的加工设备及检测设备;有权认证机构认证通过的符合ISO9001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
3.4 提供2015年或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无亏损、有经营性净现金流。
3.5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实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
3.6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安装、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现场安装等的主要技术人员或技术工人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