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公告时间:2017/3/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已由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汕市区发改[2016]193号)批复核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于汕尾市区新区边防大队对面原区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站办公用地和区政府借给市供电局变电房的土地及区防疫站空地;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占地面积约634.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074.46平方米,建11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大楼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2.3投标总限价为83.04万元。
2.4计划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申请人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4.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2《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3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复印件;
4.4投标申请人必须出具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近三个月(2016年12月以来)的社保证明。
4.5投标人必须提供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装袋(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报名现场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退回),资料封面和装袋表面均应注明“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代替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以上报名资料如有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的但无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7年3 月13 日至2017年 3 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