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苑二期办公楼弱电工程招标
上海2017-03-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苑二期办公楼弱电工程已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地开发区2E6-2地块
2.2建设规模:本次拟招标的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541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942m2,高度32米,地上共7层,地下3层。
2.3招标范围:瑞苑二期办公楼弱电工程,包含深化施工图纸、设备采购、施工安装、测试、试运行、成品保护工作,以及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工程施工和验收资料、绘制竣工图纸及备案,直至最后顺利通过验收并获取相关证书等。
2.4计划工期: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6月19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无不良业绩,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三年具有在类似工程中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已竣工的建筑面积≥2万平米或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智能化集成项目完成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投标须提供复印件)。
注意:拟在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不得在目前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见技术要求的主要设备表)授权书及原厂质保承诺书。
3.4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为连续盈利。
3.5其他: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
4.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4.2条要求资料报名(外地企业可电话咨询通过网上报名)。
4.2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核验,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4.3当报名单位过多时,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标书。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9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亿 (经理)
手 机:1368323328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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