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万益物流园区综合服务区外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以乌交发【2017】58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万益物流综合服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土建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万益物流园区综合服务区外线工程包括北区外线、园区主外线、南绕城外线、B区外线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给水外线工程、排水及消防工程外线工程、采暖外线工程。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3个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施工标段号 工程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TJ-1 给水外线工程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TJ-2 排水、消防工程外线工程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TJ-3 采暖外线工程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施工计划工期: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9月25日,共计154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施工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内(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工2项类似项目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业绩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十年内(截止期以投标截止月或年为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