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档案电子化服务及容灾备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GZ2017-030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第一标项:档案电子化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财政审批编号:浔采办申2016(781),采购预算人民币49万元)
第二标项:容灾备份设备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财政审批编号:浔采办申2016(798),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第一标项:按国际、部标或专业标准制作,非标准货物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制作,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二)投标保证金(第一标项:人民币4900元整、第二标项:人民币5000元整)已提交。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3月 10日至2017年3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