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春热电厂大棚种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能长春热电厂大棚种植服务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目前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能长春热电厂大棚种植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厂大棚种植服务;
2.3 维护地点:长春市合隆镇华能长春热电厂院内;
2.4 维护周期:具体按合同签订要求;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合格标准及业主和上级公司有关文件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2具有大棚种植能力。
3.3近五年(2012-2016年)应至少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的类似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
3.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3.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提供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业绩(合同),以上证件的原件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00时至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2017年4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网站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项目的报名手续。
联系人:陈思阳
联系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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